从深圳返回成都工作后,我发现了以下几个现象:
1.即便单位有办公电脑,部份员工仍然选择自带电脑。 2.不签订劳动合同,则拒绝入职等。 以上的情况,在深圳工作时从未发生,而后续我也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做法,因为在成都员工索要工资的成本很高,这个情况或许是在各个地方都会出现。
下面简单说下个人经历到的员工维权经历
在环球中心的某个皮包公司,生存时间大约5个月,没有自己的主营产品,并且实控人与法人不一致,而该公司从成立到倒闭都无法解决一个问题——人员流动性太大。 该公司采取的措施是: 1.在职的员工通过加班无补贴,迟到一次扣200等手段进行扣除薪水。 2.离职的员工工资一律不发。 最终,有5个人准备进行劳动仲裁,而放弃的人至少在20人以上。 下面简单说下过程:
从提交资料再到劳动局立案
这个过程需要等待半个月左右,这个阶段是调节,主要由劳动局出面,和涉事单位进行沟通。如果协商成功,那么该案件结束。 如果协商失败,员工需要再次准备资料,向劳动局提起仲裁。
仲裁阶段
在工作时间,员工向劳动局准备好仲裁的资料时,通常需要等候一个月左右,然后才会立案,而等候这么久的原因是,劳动局堆积了太多的案子。 当一个月左右过后,员工和涉事单位都会受到劳动局的通知书,该通知书需要员工自行前往领取,上面会写明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这个时候双方都需要进行举证。 1.在这块,对员工是不利的,因为你认为可以作为证据的资料,如钉钉、微信聊天记录等,都是无效的,以上的资料均无法证明你跟该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劳动局认可的证明是,劳动合同、请假条、工资发放流水、离职证明等,而如果你是在一个皮包公司的话,这些东西公司是不会给你的。 首先,劳动合同不会跟你签订,即便签订了,也可能你在a公司入职,却签订b公司的劳动合同,或者是你约定的薪水是5k,但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1.8k。 其次,一些小公司不是对公账户发的薪水,而是法人或者其他人的私人账号,这就不具有说服力了。 最后,离职证明这些,如果你跟涉事单位都矛盾的话,自然是不会给你开具的。 当时我们的情况是5个人集体仲裁,遇到的情况都是一样的,但涉事单位十分敲诈,劳动局没有当场给出结果。
仲裁后的等待阶段
大概又等了一个月左右,终于收到了久违的通知,虽然5个人一起仲裁看似成功率比较大,但最终只有3个人成功,另外两人虽然被拖欠工资,但因为没能掌握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而失败。 但即便有三人仲裁成功,涉事单位仍然没有支付剩下来的工资。
法院起诉
在单位仍然拒绝支付薪水时,这三个人也没有放弃,最终向法院起诉。但这个等待的时间,却比劳动局更长,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他们继续前往法院提交各种资料。 下面,大家清楚为什么这些公司敢拖欠了吧,因为员工维权的成本太高,可能高过了拖欠的这些钱,来回奔波、请假太折腾。即便成功了,用人单位再支付给你就行了,他们也不差这点钱。 目前该三人尚未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相关的事情后续会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