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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合法伴侣》的评价为何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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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合法伴侣》上映后,产生了两极分化的走势。一方面有些同志甚至没有去影院,就直接给打了低分,要么认为在消费同志社群,要么认为内容老套,另外一些人却惊呼,这样的情节能过审上映,堪称“奇迹”,怀疑是不是电影的春天要来了?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呢?

    单就内容来说,李安在1993年就拍摄了《喜宴》,2005年拍的《断臂山》更是拿下奥斯卡,而《蓝宇》、《叔叔》等等,完全讲述同志题材的优秀电影,尽管在大陆影院从来没有公映过,但想看的人早已经看过了。如果单就内容来讨论,28年前拍摄的《喜宴》,就已经是一个很难超越的作品了。

    对于大多数同志社群的人来说,去电影院看,还是在家自己想办法,又有什么区别呢?除了专业的电影从业者,或者关注社群权益的人士,对能不能在电影院上映怀有执念,还有谁会Care? 这就是互联网时代,很多限制,都会被不同程度的解构掉。

    所以,批评《合法伴侣》的朋友,很多是从“我不管别的,我说的是内容”,他们头脑里的对比对象是《断臂山》这样的优秀作品。标准已经高高的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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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批认为能上映都算奇迹的人谈的则是题材,中国的电影里开始夹带同志情节,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是从2008年冯小刚的《非诚勿扰》开始的,片子中冯远征扮演一个刻板印象的同志形象,我记得很清楚,当他夸张的动作出现时,影院里传来一片笑声,作为一个同性恋者,我当时听到那些笑声时,心里非常生气。我看完回去就写了一篇文章骂冯小刚,说他用刻板化的同志形象,会加剧社会对这个群体的误解。

    在这之后,很多电影中,都或多或少的涉及到一些同志内容。这十几年里,因为专职从事同志社群的工作,任何一部在国内影院里上院的电影,只要有一点关于同志的内容,我都会去看。我看到同志的内容在电影中的时间一点点增多,情节也一点点的从原来的嘲弄对象,到开始客观讲述。直到《合法伴侣》上映,开始有几十分钟在讲跟同志相关的内容。

    如果你把《非诚勿扰》里面的同性恋形象,与《合法伴侣》里的一起对比播放,你会发现,这个社会其实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从文艺审美的角度来说,观众的审美与电影审查制度下,电影人所能端出来的作品之间,其实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是中国导演不会拍同志题材吗?肯定不是!为了片子过审,情节可能真的被剪的一塌糊涂,惨不忍睹,也几乎没有什么人敢投资,要么过不了审,要么最后剪成烂片。还不如改腐剧呢,改一部火一部,反正永远不把“同志”两个字说出口,只要眼睛没瞎,都能看出来是一对,捧红了一批流量明星。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苛责中国电影人拍不好同志题材,确实是板子打错了地方,也是缺少同理心。从结构性的困境来说,我认为中国电影人的处境并不比同性恋更好,大家都是审查凝视下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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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还想谈谈另一个观察。

    对于一些同性恋来说,《合法伴侣》里,男主角有个涂红指甲的情节,我看到网上骂最多的是这个点,说这是刻板同性恋形象。我并不认同,因为片子里面主角已经做了修正,他们以为那样装的像同性恋,反而在移民官看来更假,弄巧成拙,片子本身就实现了对同志刻板印象的纠偏。

    对于男同性恋社群来说,“娘”是一些人现实成长中脱不去的痛,因为这样的气质而受到偏见和歧视,有人内化了恐惧,所以要与一切“娘”的元素划清界线。

    电影学院的崔子恩老师在20多前出柜时,不仅在学院里被停课,受到最大的攻击来自同志社群。他几乎可以算是中国公开出柜的第一人,所以要接受很多媒体采访,总有同志说,他这么娘,怎么能代表我们同志社群,每次崔老师出来接受采访,据我所知,一些同志不是开心,而是非常的生气。因崔老师的气质进行网络霸凌。

    崔老师说:我又没有代表你,我代表我自己啊。

    你以为只有崔老师面临过这样的事吗?你以为只有中国发生过这样的事吗?

    1969年的“石墙”之后,美国开始有同志Pride的活动,据一位当地的活动家说,当时内部有过争论,是要穿着西装走出去,还是要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出街。50多年前,美国的同性恋同样面临外界施加的刻板印象焦虑,是做别人眼中的“好同志”,还是做自己?穿什么上街成为争论的点。

    现在全球各地的同志骄傲游,越来越像一个大party,穿的争奇斗艳,你敢说你自己,或者你身边的某个同志,没有对他们的穿着发表过不认同的意见吗?

    1998年,美国20岁的同性恋者马修被人绑在电线杆上打死,最后抓获的打死他的4名凶手,有三人被人指认与同性发生过性关系。内化恐同,很多走向极端的恰恰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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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发展是动态的,人也总是在成长中,来说说我自己吧。

    10年前,一位华人朋友,跟他的同性伴侣结了婚,每次他当我面说“我老公”时,我都觉得哪里不对劲,我虽然没有明说,但我心里就觉得很别扭。

    前几年我去国外学习,一位60来岁的女同志介绍她伴侣说,“This is my wife。。。”我又感觉自己本能的被电了一样。Wife这个词在我的大脑里,长久以来被定义成了男人的老婆。当一个女人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反射弧就有点长了。

    有时候我出去演讲,说我和我男朋友一起生活,发现听众就会犯迷糊。而且每次演讲结束,都会有人问,两个男人在一块谁扮男人谁扮女人?我说,我们是同性恋,找对方,就是因为他是男的,如果我们找个男的回来扮女人,为啥不去找个真女人一起呢?异性恋听众的思维也是反射弧有点长。

    所谓同性恋亚文化,就是连文化上的称呼,都是为异性恋建构的,并没有一套可供同性恋使用的词语,同性恋要重新赋予一些词语新的意义。

    比如,在国外很多同志结婚后,男的俩口子互相介绍对方时,同样要用“This is my husband”,你告诉我不翻译成“这是我老公”、”这是我先生/丈夫”能翻译成什么?

    所以,我一个朋友可能是发现了很多人理解不了这些词语被长久定义的性别角色,于是,她每次跟陌生人介绍时总不忘说,“这是我女朋友,我们互为女朋友”。

    写到这里,也不知道我把想要表达的说清楚没有?有时候,又何止是别人大惊小怪,我们作为同志自己,也是少见多怪的。我们害怕别人提起的那部分,不就是我们心中还没有和解的那个痛点吗?

    时间会见证我们每个人的成长。

    原文来自公众号:阿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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