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男感染者强奸15岁女生,判5年!
47岁的广西都安男子袁XX,在明知自己感染HIV的情况下,仍然强奸了一名15岁的女生。近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袁XX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都安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5月12日,被害人蓝X(2005年日出生)在上学途中到某村玩。13时许,代销店老板潘XX催蓝X去上学,被告人袁XX主动要求送蓝X去学校,袁XX驾驶电动车将来蓝X带到宜州区公路边,拉蓝X到一条水沟旁边竹林下,强行与蓝X发生性行为。事后,袁XX驾车将蓝X送回代销店附近。蓝X在家长帮助下报警,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蓝X内裤上的精斑检出与袁XX血样一致的DNA基因分型。同时,经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袁XXHIV-1抗体阳性。
都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XX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蓝X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被告人袁某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艾滋病仍然实施强奸行为,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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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22时许,在顺义区某住宅楼卧室内,董某趁李某(男,41岁)酒后熟睡之际,性侵了李某。
顺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与董某是关系比较相熟的朋友,一次喝酒聚餐后,董某将李某带回家中,对其实施了性侵。后来,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10月10日,顺义法院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了解,董某自己承认,他于2015年查出HIV阳性。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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