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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柜真的有最佳时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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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演员Ellen Page以“跨性别”的身份出柜,更名为Elliot Page,受到众多粉丝网友的支持。但自2014年他以“女同性恋”身份出柜后,曾经提名过奥斯卡的他,片约大幅减少,近些年来也很少有作品登上大荧幕,影迷们都能察觉到他的事业受到打击。

    “出柜”是许多LGBTQ面对的人生议题。什么时候出柜最好?“成功人士”出柜“成功”的机会更大吗?希望接下来这篇首发于2019年3月的文章,能够给大家一些观点。

    在很小的时候,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自己与大多数人“不同”。

    我发现这份异常并非像“一个女生喜欢黑色不喜欢粉红色”这种个性装饰,而是必被现存秩序排斥的边缘特质之时,便暗暗下定决心,要在各方面做到最好来弥补性取向方面的“弱势”。

    对所谓“成功”的概念也是认知模糊的,投入学习是自证优秀的唯一途径。

    那时的我也并未遭到身边人的排斥或白眼,但就算这个隐而不宣的秘密只我一人保守,还是会自感“低人一等”,尽管仔细想来,也找不见自轻自贱情绪的源头。

    未被正视的同性爱使得同性恋们在一个缺乏文化参照与制度保护的社会环境内长大,我们的性认同往往是通过个体式的、原子化的自我摸索实现的。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会不自觉地习得异性恋社会的恐同症——没有人告诉我们喜欢同性也是合理的,倒是有许多关于非异性恋的粗暴标签,这些刻板印象会导致个体的内在压力,并促使我们自我裁制、自我审判,它使得我们先验地将自己判断为“二等公民”。

    现在想来,直到形成相对全面的性知识体系前,我对自己性取向的惊惧与心虚也是“内化的恐同症”症状。
    明星出柜的“幸存者偏差”现象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
    公开出柜的明星艺人往往生活优渥,TA们已然拥有了较为稳固的社会地位,公开性取向并不会改变大众对TA们的积极评价,甚至会被誉为勇敢站出来的平权斗士。
    而如果是刚刚进入影艺圈的艺人选择出柜,无论TA业务能力如何,人们一提及这个人,往往会有先入为主的“TA是les/gay”的印象。
    TA的性/别身份就像房间里的大象,就算没有任何歧视的意味,对非异性恋的特殊化也暗示着人们往往以一种猎奇的目光窥视我们的生活。

    明星如此,更不必说普通人的出柜经历。就像是白纸上的一块污渍,性取向成为了需要背负的缺陷并鞭策我们通过实现其他维度的成功进行补偿

    在欧美国家,相比几十年前对同性恋讳莫如深或是大肆渲染的媒体态度,如今舆论对出柜的明星越来越包容。
    但对于许多同性恋明星来说,公开自己的性取向仍然是一着险棋,因为在TA们背后还有复杂连锁的利益链条:代理、经纪人、公关以及粉丝群体。出柜往往会招致不可预估的利益损失

    CNN主播安德森·库珀发给记者安德鲁·沙利文的“出柜邮件”中,他的辩解与闪烁其词仍流露出对性取向会损害其事业与公众形象的恐惧和忧虑,这也是为何虽然库珀的性向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但他一直不愿意亲口承认。

    在出柜后,库珀立即被视作严肃、睿智、友善和进步的同性恋人物,然而库珀在公开性向前的纠结焦虑以及其新形象的资本基础与道德因素——“严肃、睿智、友善和进步”是库珀一直以来的职业形象,而“同性恋人物”则流露出对其勇气的赞许——都意味着同性恋在某个层面上是有问题的,需要其他的优点来弥补这个缺陷。

    “双料奥斯卡影后”朱迪·福斯特则是在2013年的金球奖颁奖典礼上领取“终身成就奖”时才首次发表自己的“出柜宣言”。

    她表示,在“石器时代”她就已经对亲密的家人与朋友出柜,一直拒绝在聚光灯下公开表露性身份的原因是“想过一个感觉上真实而普通的生活”。
    自80年代末起,朱迪·福斯特就一直是美国激进同志平权运动人士的目标对象,他们希望她能够公开其同志身份,成为同志群体的代言人。而福斯特对自己的性取向始终保持沉默,从未有过任何回应。
    一方面,性少数群体需要一个被社会认可的代言人来为自己正名,拥有了“明星”的光环加持,性少数才能够“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之内。
    另一方面,明星们也会花心思策划“出柜”这件大事,比如得等到“有所成就”之后,或是以一种无所谓的口吻轻描淡写地提过,决不能大肆宣扬。这样既能够避免炒作的嫌疑,还可以用“隐私权”来作多年缄默的挡箭牌。

    不可否认的是,名人出柜能够提高性少数的可见度并强化性少数群体的正面形象,也完全能够理解名人为了事业发展及保护自己的私生活不受窥视而规避性取向问题。但以上的例子仍然能够说明,“出柜”是一件有风险的事,而抵御风险需要卓越的专业能力、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稳定的经济收入作为社会资本基础。
    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出柜导致的,往往是职场歧视、无止境的偏见谩骂与亲人朋友的疏离。
    由此可见,虽然认同性/别平权的正义性,但性体系的“阶级等级序列”仍然潜移默化地内在于个体与社会的观念、态度与行为方式中。

    如果说现代西方文化通过将“同性恋-异性恋”进行二元划分来妖魔化、特殊化非异性性取向,国内则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待同性性行为。
    在中国社会的传统语境中,进行同性性行为并不必然与同性恋身份挂钩,尤其是对于男性而言,“好男风”甚至是精英阶层才有资源享受的一种娱乐行为。
    封建等级制度为男男爱欲提供了保护,只要他们能够结婚生子,延续家族血脉并精忠尽孝,他们就是合格的社会成员,至于同性性行为,那只是无伤大雅的一种“癖好”与“风气”
    而女性之间的亲密关系长久以来受到忽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享有不受束缚的自由,而是因为其没有被男权社会视为威胁。
    因此,中国古代的同性爱欲并非如想象中浪漫随性,社会对于同性爱的包容既不是无条件的,也并非真心实意的,它是在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下才得到容忍的,即以封建制度延续为核心的社会等级序列未遭到挑战。
    到了现代中国,同性恋自古以来暧昧的存在状态、儒家文化中“家庭-亲属系统”的重要地位以及大众猎奇等诸多原因促成了性少数群体“认同而不出柜(来源: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副教授王晴锋)”的生存状态。
    但我们必须学会聆听历史记载中的静默无声,因为静默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失在。

    无论是特殊化性少数群体,还是在交换条件下对同性性行为保持“中立的宽容”,都意味着“喜欢同性”成为了我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马薇薇在《奇葩说》中针对“该不该向父母出柜”的话题发表了如下见解:“我不建议同性恋向父母出柜,也不建议同性恋向这个世界出柜,我希望这个世界的柜子消失。
    如果有那么一天,喜欢同性或异性就像吃荤或吃素等个人特质类似,无涉道德品质或身份等级,我们既不会被当作特殊群体对待,也毋须以事业上的成就来“购买”公开的同志身份,那这一定不仅是少数名人出柜的成就,更需要社会的道义与法律支持,以及我们自己对于性身份的骄傲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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