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室内,古某(化名)双手掩着脸,留下悔恨的泪水。
“我真的知道错了,金钱对我的诱惑太大了,让我越陷越深,……”
日前,古某因涉嫌传播性病罪,被喀什泽普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原来,2019年7月,从事卖淫活动的古某被医院确诊为HIV阳性,然而,她并没有因此停下用身体换取金钱的步伐,继续从事卖X活动。2020年9月,在公安机关的打击卖X专项行动中,将正在从事不正当性关系活动的古某当场抓获。
据古某交代,在HIV感染期间,除了现场抓获的“客人”以外,还与其他5名男子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公安部门传唤6名男子,方知道自己嫖宿过的古某是HIV携带者。所幸的是,这6名男子均有使用安全套,并无被感染,这才是不幸中的万幸,但依然逃避不了行政处罚的结果。
经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论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还将以故意伤害罪(重伤)进行处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严重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